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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交換公司債終止上櫃暨到期還本事宜

發佈日期:2017/3/29 下午 06:10:35  |  資料來源:國碩科技
符合條款  第 49 款 事實發生日 106/03/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3/29
2.公司名稱: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交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交換公司債(以下簡稱「國碩E2」)於106年05月23日到期,並於到期日之次日(即106年05月24日)起終止上櫃買賣。依據本公司「國
    碩E2」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之103.03%(實質年收益率1%)現金一次償還。
 (2)轉換辦理程序:債權人須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開始日(106年4月24日)之前一個營業日前(106年4月20日前),向往來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申請書」,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受理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上述申請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5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普通股股票撥入原債權人之集保帳戶。
 (3)本到期還本辦理程序: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集保公司於終止上櫃日後第二營業日將[國碩E2]之債權人名冊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憑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本公司統一於106年6月6日前以單掛號郵寄支票予各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