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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對大陸2012年太陽能雙反重審 總課稅率降至17.5%

發佈日期:2015/1/5 上午 10:38:33  |  資料來源:DIGITIMES 黃女瑛
美國對大陸太陽能廠2012年雙反課稅重審案出爐,大陸一線廠普遍被調降課稅率,從原本平均的30%降至17.5%。由於陸廠可在2012年及2014年的判決間選擇,所以,大陸模組課稅率將比台灣2014年平均稅率19.5%來得低。對台灣而言,2015年元月1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的最後判決結果是否再出現變數,值得關注。
美國對大陸太陽能廠2012年雙反課稅重審,竟然出現調降稅率的結果,據了解,該重審案以英利及尚德作為應訴人,評估期間從2012年5月25日到2013年11月30日,該期間大陸太陽能模組在美國市場的銷售價格並未有嚴重傾銷的行為,所以,平均反傾銷課稅率調整為1.82%,反補貼為15.68%,2012年重審後大陸一線廠平均被判17.5%。
在宣判後,據產業界及律師的初步理解,2012年與2014年兩起雙反案產品範圍不相衝突,所以,大陸廠仍得以選擇最適者運作,相較於2014年一線廠平均課稅率在70~90%,大陸業者若要經營美國市場,必然選擇2012年的17.5%,而台灣由於只有2014年的判決,所以除了茂迪的11.45%外,美國對大陸廠商的判決比台廠還輕。
美國太陽能雙反調查及判絕結果,一再出乎市場預期,但對大陸2012年的重審結果,恐怕又要跌破一堆台灣業者的眼鏡,而這凸顯貿易戰恐怕早就有政治角力的因素滲透,台灣因為缺乏政治的影響力,在這場司法運作中,打得特別辛苦。
2015年元月2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若認定台廠對美國產業鏈未達到損害門檻,則台廠可望殺出新生機。雖然在美國商務部(DOC)判決後,如此寬鬆認定的可能性極低,但美國司法部認定大陸2012年雙反後沒有嚴重傾銷及補貼行為,因此在2014年新雙反案中,台灣對美國的損害行為也必須再議。
另外,若就美國對大陸2012年重審案的樂觀走勢來看,台灣也有可能在2016年元月的重審案中,以逼近「零」稅率的再重審,畢竟大陸2012年的重審反傾銷已降至1.82%。所以,對整個產業鏈來說,短期在2015年壓力恐怕巨大,但2016年重審反而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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